小職於3/7在原公司辦理離職
當天正好接到新公司通知3/17(一)報到
因為想趁這段時間環島出國等等
所以想延後報到!
目前想到的理由是
"因為上一份工作需交接,需延後報到"
我記得工作滿一年交接要二十日的時間,不知是否正確?
另外還有以下問題
1.之後去報到的話新公司會發現健保轉出表在3/7就已經轉出了嗎?
2.健保轉出表要在哪裡申辦啊?
3.我已經離職,理論上原公司健保轉出也已辦理完成,這時候我可以用健保卡看病嗎?
(原PO是生活白癡,懇請解答)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ä¸æ¸…楚)
2014-03-10 10:13:00(1)是 (2)原公司會給你 (3)可以,但要補繳中間健保費
作者: karlister (搜尋中) 2014-03-10 11:26:00
還有一個月的國民年金
直接說你要出國環島不就好了誠信有時候是不值錢,可是也沒低價到這種地步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3-10 13:25:00健保費的投保是算月的吧?
作者:
k70220 (李小狼)
2014-03-10 14:26:0017號是日月光嗎
最後用要交接的理由延到3/24了回K大 不是神教喔
作者:
haze (霧)
2014-03-10 16:23:00出去玩這種理由有這麼難以啟齒嗎Orz
作者: t0164539 2014-03-10 17:39:00
台塑?
作者: atonlexus (皮鞋客) 2014-03-10 17:48:00
直接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