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郭董都這樣嗆聲了,我在這裡發布一下法院認證的鴻海獎金,給有興
趣到鴻海任職的人參考。不過這是2010年以前的數字,請特別注意一下。
每次報上登出競業禁止案例的新聞時,我都會去司法院網站查判決,除了
掌握最新實務見解外,更重要的是,法院在計算違約賠償金額時,都會揭
露一些薪水資訊。
有興趣的人可以到司法院網站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查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勞上字第53號民事判決。
重點摘要如下:
黃○○自88年11月15日起任職(鴻海),於100年10月31日
以身體不適為由申請留職停薪,自100年12月1日起101年2月
29日,計3個月,惟留職停薪期滿後未復職。離職時係擔任
NWInG網絡連接產品事業群(Network Interconnection
Business Group)專案經理之主管職務;
查黃○○95年至99年為止,其年終獎金、績效獎金、股票
折算現金之和,如附表所示,依序為468,000元、1,740,0
00元、15,956,500元,計為18,164,500元,其半數為9,08
2,250元,平均一年為1,816,450元
專案經理,5年共領到220萬的年終和績效獎金,還有近1600萬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