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之前到一家公司只工作一個禮拜,老實說因為是第一份工作,心還沒有完全定
下來,我當時認為自己還有很多的可能性,可能可以再找到更適合的工作。(工作那一個
禮拜中,仍不斷接到其他家公司面試邀約的電話。)因為不好意思還在試用期就請假去面試(
但又想嘗試看看),因此衝動之下決定離職。但經過這陣子多家公司的面試經驗後,發現
還是原本那家公司最適合自己,現在真的滿後悔當初放棄這個機會。
現在人力銀行網站上我當初離職時的那個職缺仍然在徵人。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是你自己,你們會再對該公司投遞履歷嗎?(小弟自己是覺得這樣太不
好意思,該公司應該也不會願意錄取,但小弟有些家人朋友認為可以試試看,反正倒不了
就是該公司不理會而已。)
不管大家意見是怎樣,都先謝謝大家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