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g218 (憤青龜)》之銘言:
: 學弟我的部門 2012不景氣時
: 部門加班費時數被砍半(假日12小時 只能報6小時)
: 持續了半年多到了2013年中 景氣好轉
: 部門放寬到12小時報9小時
: 學弟我受不了 highlight給HR/勞委會/市議員
: 後來被HR關心後隔幾天就放寬回12小時報12小時
: 但是
: 一個月加班時數卡46小時沒有解除(超過46自行吸收 或是隔月再報)
: 當然報超過是違反勞基法 但事實就是超過
: 這一年加班時數又變得更多(假日值班變多)
: 於是學弟我 又highlight了
: 想請問的是
: 有沒有學長曾經這麼做過 可以分享一下嗎?
: 怕學弟我不了解人情世故 做事太衝動
: 雖然一直說要離職 但也默默地做了快兩年了0.0
其實我不懂恣意讓公司苛扣加班費或補休的員工在想甚麼,
公司若是不貪你那些小錢就會倒的話, 那本來就該倒了,
你為了甚麼才去工作的? 不就是為了賺錢, 你願意犧牲假日然後加班, 難道不是
為了賺更多的錢? 難不成單純為了讓老闆覺得你是個好員工, 日後升官會先升你,
獎金會多發你? 當你同事都死人啊? 每個人都這樣搞, 誰得利? 還不是最會拍馬屁
的那個, 還有上面數鈔票的那幾個. 別鬧了好不好!
不過我認為體制內有許多做法, 像是跟直屬老闆反應公司政策違法,
更聰明點的, 跟人事"詢問"勞基法, 人事當然會回一個月加班上限, 然後blabla,
這時候拿人事的回答請主管"瞧", 看公司會不會自動恢復正常. 假如人事只是看門狗,
這時候再請勞委會出面也不遲, 不過除了匡正社會風氣與維護職場正義之餘,
也建議你可以打開104看看同行有沒有更好的出路可走, 沒有的話也看看隔壁幾行,
再沒有還是可以去找些跳tone的像是去考考機師, 賣賣雞排, 或是種種有機蔬菜,
當你發現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待遇更好的工作時, 這時候別急著抱怨政府,
先努力充實自己吧...千萬不要工作幹兩年嘴巴也幹兩年. 然後還是沒有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