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二(4/15)收到台積電的紙本offer
但我今天才看到信
發現必須在7日內傳真簽名同意書
但信上又有寫日期4/11(應該是印這份offer的日期)
請問七天內是指收到信的當天開始算7天,還是從4/11開始算
因為今天是周末,也沒辦法打去問HR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作者:
kouryu (用嘴巴講比較快)
2014-04-19 15:11:00周末還是可以打給HR無誤
作者:
jiyo (nina2)
2014-04-19 15:40:00GG GG~
作者:
y912021 (Ryan)
2014-04-19 16:00:00我DELAY過...理論上是沒關係的!!週一再打電話跟人資說一聲
作者:
sux0116 (雞排店掃地工)
2014-04-19 18:25:00頭七都過了 沒救了
作者:
Obama19 (^_^)
2014-04-19 20:40:00很多人在排隊的話就不一定了..
請問這種簽了 如果後來因為特殊因素不能去 會有法律因素嗎? 或者就會被黑掉了?
我是傳過去,但打電話去問有無收到,說會去幫我看但就沒下文了...HR好像超忙
作者: feeling1027 (inori) 2014-04-20 00:00:00
第二張最後一段寫說要有效力須在壓力日期後七天內回傳。 我最後一天傳,打HR電話想確認,但沒人接Q_Q
忘記傳沒關係 最慢報到日前回傳就好 預聘的親身經驗^^"
沒差,打過去跟HR說一下,確定你會去報到就好,我還有遇到報到當天才拿給HR的
喔,忘記說,我本身是遲了一兩天才傳回去,也是後來才看到要回傳,後來打電話先去跟HR說確定會去報到,然後馬上回傳
作者:
ikulan (這就是人參)
2014-04-21 17:27:00那如果7天內沒傳過去,HR會打電話來確認意願嗎?還是可以放
作者:
ikulan (這就是人參)
2014-04-21 17:28:00著等其他公司結果
作者: evan1017 (皮蛋瘦肉) 2014-04-21 22:28:00
沒回傳,報到前還是會叫你記得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