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司可合法監聽你!營業秘密監聽六月啟動

作者: liscu (等待~~)   2014-06-07 16:18:14
※ 引述《damm (Anubis)》之銘言:
: → liscu:標題譁眾取寵 現在信箱, msn...etc已經都被MIS掌控了 06/06 18:34
: : → liscu:監聽公司分機有差嗎? 一堆人又扯到鬼島呀 勞資協議呀 06/06 18:36
: 當然有差,清朝遺民嗎?
: 處在現代社會,國家該給的保障是人身自由的權利保障而不是
: 運用各種團體利益之名義來侵害個人權利。
不用扯那麼大的旗子
如同馬路監視器可強化舉證+偵查能力, 也有侵犯隱私疑慮
"監聽"此工具也是有利有弊,
你說這心態是"清朝遺民"也可, 但請自行google "美國 商業間諜 監聽"
看來你真的走在歷史的尖端 尖到大家都看不到了 ~~~~~
: 退一萬步來說,當初國家利用國家利益的名義來運運刑法一百條,
: 將所有政治犯關到綠島高唱小夜曲,自以為財大勢大的資方團體辦
: 不到用這條入罪嗎?
營業秘密法十幾年前就有了 求求你先搞清楚此次修正重點好嗎?
十幾年來 "財大勢大的資方"用這條入罪了幾個人呀? 不要再幻想了!!
友達 群創 MTK大不大? 一堆人去對岸, 被關了幾個?
退一萬步來說 無罪推定原則下 如果真的沒把營業秘密傳給對手
我還真不曉得要拿什麼證據出來佐證?
: 這世界再多一點前朝遺民的話,法官的判決都會轉彎。
: 該檢討的不是這個世界有沒有什麼位高權重的人在板上,而是一
: 堆烈士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自由,卻在一百年後還有人大放厥詞問
: 有沒有差。
我打字慢 不想浪費時間 只能說維護地球和平的使命要拜託你一肩扛起了
: 知不知道現行狀況,就算公司任意用理由去進行上班時間的監聽,
: 都是違法的??但是所有的判決會取決於法官的心證與舉證的能力。
知不知道監聽一個人要花多少成本?
現行狀況是這版上的版友100個裡面有沒有3個 "有價值"
讓公司花那麼大成本來監聽 監聽到的材料還要強到說服檢查官+法官
本次修法有個重點是"域外使用加重處罰條款" 知道這什麼玩意嗎?
大陸現在全力扶植IC產業一條龍,
我希望這次修法可以減輕我不樂見的情況發生的機率
: 說沒有問題,是自詡所有的能力都可以跟公司對抗就是了??真是偉
: 哉鬼島,這年代還有這種這種大哉問,幹他媽的越活越倒退。
我自問是大公司裡越活越倒退的小小螺絲釘,
公司盯上我只會發現上班都在fb+打電話問女兒大便了沒
我相信其他大部分版友也都是小螺絲釘 當然偉哉原po除外 ~~~
但是我這個小螺絲 不想因為某個可接觸到營業秘密的大頭或豬頭把它洩漏出去
造成競爭對手的優勢 公司eps掉個2塊, 我的分紅也不會好看
為此 我願意接受極小被監聽的風險 因為我知道若不接受
分紅會受到更大的風險@_@ 甚至離鄉背景的風險也會增加
當然啦 偉哉寶島上的偉哉強者如果願意拋頭顱灑熱血創一間新公司
並且在營運上軌道之後越活越前進的把所有營業秘密公開
我願獻上所有的祝福 ~~~
對了 提醒有耐心看到最後的版友 "盡信書不如無書"
很多文章為求吸睛都會誇大或斷章取意 我認為本篇就是如此
事實上我認為北美智權報有許多文章都有這種問題
: : → liscu:內文提到"域外" 知道面板&LED產業的問題嗎? 06/06 18:38
: : → liscu:繼續幻想靠政府 靠法規, 靠東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06/06 18:40
: : 推 b6byc:http://ppt.cc/FARl 有說只監聽公司部分? 06/06 18:49
: : → b6byc:我想應該有人連看都不看. 06/06 18:49
: : → b6byc:此外520分水嶺實在超明顯. 06/06 18:49
: : → b6byc:不靠政府 不靠法規, 那靠啥? 根本就是搞笑. 06/06 18:50
: : → b6byc:不過鬼島人也不意外就是. 06/06 18:51
: : → liscu:我的錯 我誤會本版版友都跟立法院柯大王大 一樣位高權重 06/06 19:27
: : → liscu:隨時都有一堆人掛線監聽 06/06 19:28
: : → liscu:我的錯 原來本版版友都在IC設計 面版 LED 掌著大權, 06/06 19:28
: : → liscu:而且鬼島上每個人都不會拿著營業秘密去投靠他人. 06/06 19:28
: : → liscu:原本520前台灣一直都很民主,很守法. 06/06 19:28
: : → liscu: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沒有問題,政府不貪污,"總統為國家著想" 06/06 19:28
: : → liscu:我的錯 原來靠政府靠法規 整天上網放炮就會變人生贏家了 06/06 19:28
: : → liscu:可憐我還辛苦念書工作 腳踏實地的想法這實在太搞笑了 06/06 19:29
: : 推 b6byc:關心地問上一句,你崩潰了嗎? 06/06 20:02
: : → liscu:看抱怨族的文章有時真的會崩潰, 打人臉倒還好 06/06 21:27
: : → liscu:關心他人也要注意自己歐 糾咪 ~~~ 06/06 21:28
: : → b6byc:那看來還好,第一,勞基法不用靠? 所以基本工資,工時都不用規 06/06 21:46
: : → b6byc:定? 第二:監聽公司分機有差嗎? http://ppt.cc/FARl 法條有規 06/06 21:47
: : → b6byc:定只監聽公司嗎? 不監聽個人私人相關通信?ex:住宅,個人通信? 06/06 21:49
: : → b6byc:第三:沒聽說政府不用對國內勞工負責的,因為政府執行勞工相關 06/06 21:51
: : → b6byc:法規,以及規定. 你說不用靠政府改善? 第四:台灣向下沉淪比 06/06 21:52
: : → b6byc:前任總統更快,這就見仁見智.這是個人意見.不過現今政府違法 06/06 21:53
: : → b6byc:違憲,簡單例子,血腥鎮壓,我看不出哪條法條可以這麼做.意味著 06/06 21:54
: : → b6byc:目前的監聽法條,不會做不到像全民公敵那樣.此外,套句馬英九 06/06 21:56
: : → b6byc:愛說的,依法行政. 就算監聽也是合法的. 06/06 21:56
: : → b6byc:以上簡化很多,加入政策,執行,與現實等考量.我不認為你說的對 06/06 22:00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4-06-07 18:32:00
這篇很中肯 上面那篇還是去孤島生活好了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7 18:46:00
看來還是不敢回我所寫的部分,浪費我時間還逐一列出.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6-07 18:52:00
光是看你列出來的那些就己經是浪費時間了,還回勒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7 19:01:00
喔,看來支持政府不用管勞工,勞基法也不用的人還真是不少.還真是第一次見到. 那可以不用回了. 沒啥救.沒想到真的那種政府的責任都不知道的稀有人種.難怪是鬼島.大開眼界.看來因為物價通膨,而調整薪資的國家,根本是低等國家.繼續幻想靠政府 靠法規, 靠東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正解?我看美國,日本,中國,根本比不上鬼島. 鬼島有最先進的思想.靠自己. 不知我外國朋友聽了會不會笑,今天問看看.順便給正解給無知的人:靠政府,靠法律,靠自己. 這些都要.光靠自己是沒用的. 因為你活在社會,有政府.沒想到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說. 看來鬼島不愧是鬼島.
作者: bandrock (jj)   2014-06-07 20:44:00
正解
作者: storier (....)   2014-06-07 20:48:00
講到最後其實你的出發點就是自私的嘛
作者: KanoLoa (卡)   2014-06-07 23:38:00
憂國憂民才奇怪吧,這篇很忠實的陳述一般員工心態阿but到底最後是會讓一般員工分紅變多,還是更低薪就說不定
作者: dyt123 (dyt123)   2014-06-07 23:49:00
更低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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