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unchangli (Shawn)》之銘言:
: 我有一個高中同學,每天做工研院院下午5點交通車準時下班,很少加班,加班還有
: 加班費,目前做滿5~6年,年假28天,聽說是做滿4年就28天,好多喔!感覺很不成比例。
: 目前勞基法特休規定,工作滿5~10年也才給予14天特休,做滿十年每年加1天,以28
: 天為限.
: 工研院假那麼多放不完,還可以換錢,還真是福利真好!
: 不好意思,有沒有人知道這當初是根據什麼法源訂定的? 與現有其他勞工差異太大
: 了吧! 請問各位博聞的大大幫忙解惑,謝謝!
原則上是那麼好沒錯。
實際上問題如下:
1.休假沒修完換成錢,最高只到14天。
2.人事費不足時,強制你一定要休假,但是工作卻要按時做完。
很多老鳥到了年底,都瘋狂請假,降低人事費用。
但請假卻繼續來公司上班。
基本上我之前還在工研院的期間,我沒看過人可以隨便休假的。
都是假很多,但是請假來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