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準備離職 換一下環境
公司拿了乙份切結書 要我簽
"...包含所有技術上或生產上之概念、相關文件、技術、產品規格、流程、
或其他內部文件資料...
...皆屬於原公司所有 不能引用為自己或為他人或他公司使用...
...如有違反放棄抗辯權..."
小弟是寫軟體的... 有幾項當然是沒問題不會外流 道德問題
但.... 概念 跟 技術 這種東西?
寫的程式同領域不就那樣嗎?
原公司技術#1的 還不是google後抄來抄去的= =
google跟查勞基法 似乎可以拒簽
但其實不太想鬧得不愉快
雖然主管已經四處再散播我不好的謠言了
幾個要好的同事都已經知道這是他對於離職員工的SOP(今年初到現在加我 已6-7人離職)
SOP:表面還是跟你很要好 實際上在你背後一直捅你 黑的說成白的 白的說成黑的
我會知道也是 他散布謠言散到跟我要好的同事們那去了
當然我也被告知他背後講我什麼= =
問題:
如果我簽了 事後原公司拿這個來跟我鬧騰 那該切結書有法律效應嗎?
小弟第一次離職 對於這種事情還是有點驚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