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想問全職不足月薪資算法

作者: day90259 (阿笨)   2014-08-03 23:19:48
主題:想問全職不足月薪資算法
燙手山芋!領完錢也簽了名,當下與資方溝通不攏,拍了工資表與打卡表想從勞工局這邊檢
舉資方盼能調解,不曉得是否可行,雖然增取的工資不是大錢,但對我來說也是付出認真勞
力的啊!
望請各位大大給我一點建言。
工作性質:全職
工作內容:美工設計
工作總天數:12天
(7月15、16、17、18、{假日19、20}、21、22、{颱風天放假23}、24、25、{假日26、
27}、28、29、30、31)
(上班第二天7/16在家工作,研習indesign製作書籍的軟體並製作工作案子,上班前得到老
闆娘許可也算為工作天。)
(還原當時情形:上班第一天得知要製作書籍,應徵時已告知軟體indesign並不擅長,需要
前輩稍為帶領一下,下班前卻得知兩位同事隔天走人,因此無人可帶領情況下,為解決日後
必須面對道到製作書籍的問題,第二天上班前致電向老闆娘提出此問題,商討怎麼解決。老
闆娘認為無人會此軟體、公司又需趕緊完成此書籍的狀態下,應許讓我在家中研習此體。)
實際打卡天數:11天
上班時間:8小時/天( 8:00~12:00 ; 13:30~17:30 )
福利:
1/保勞健保
2/周休二日
資方在談薪資時允諾勞方第一個月可實拿25000
第二月薪資即可調漲。
離職原因:八月份須請假8天
提請假時間:7/30(請假不成,老闆娘提及做到此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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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下午前往公司現領薪水
問題一:原本應給予工作天數的7/16(第二天),反稱老闆認為美工求職,軟體本身應必
備,不應公司提供天數予以再學習。因此這天不算。
我:這是老闆娘自己答應可以的,並且求職時也有告知資方書籍並不擅長製作的狀況,東西
又急的必要性。公司美工走光,剩我一個,我僅是站在解決問題的角度提出再家研習製作的
方法,並且與老闆娘達成共識才沒去的呀。老闆怎可這樣說根本不合情宜。
問題二:原本應予的實拿25000,卻辯稱為是23000+2000全勤,然後因此月不足月扣除兩
千全勤,薪資由23000除以天數30天做計算
23000(月)/30(天)=767/天
767/8小時=96元/小時(what...!?
767 元/天 x 11/天(實際打卡天數)=8437元/11天
扣除健保672元(為何還要自己付?
實拿7765元
並在薪資表上簽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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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曉得老闆娘會來這招,也對勞基法不了解。只是就換算薪資1hr僅95元情況,覺得
超級不合理啊。
如果我知道第一個月是按30天算天數,老闆娘不合理的算法,我幹嘛去==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4-08-03 23:42:00
基本上老闆就是省小錢,也覺得你不會理會畢竟小錢一般來說都算了,但我覺得
作者: icecubes (Life is fragile)   2014-08-04 02:11:00
如果家人支持你檢舉爭口氣那就試着做沒關係呀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4-08-04 11:50:00
又是小公司~ 很多人在這裡都寫過,真的沒辦法才進小公司!自己選小公司 後果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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