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停工再復工(復業)後 記錄還在嗎?

作者: z05026210 (花燐烈火)   2014-08-05 15:42:58
看了一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1592903
上面說去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查詢
可以查到該公司是否有停業登記
但是要是該公司申請復業後
這些紀錄還會保留嗎?
還是其實會消除
因為小弟前公司在去年底就是用勞基法第 11 條第三款: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與我們全部協商資遣
過了七個月該公司卻突然開始找我們前員工麻煩
還寄存證信函說我們交接不完全要我們回去
今天看了上面網址的文章
查了前公司發現沒有停業紀錄
因此想要確認當初他們是否真的有辦停業
如果沒有他們就明顯違法欺騙我們勞工
麻煩有經驗的高手幫忙解惑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4-08-05 15:44:00
暫停勞工的工作不代表工廠要停工很多公司是關一個部門或關一條線就能用此條資遣所以你查不到它有停業不代表它不能用這一條叫你走你單純就找你們麻煩的部分上勞工局申訴就可以了交接不完全基本上沒有告倒你的可能,除非你有簽特別條款比如你有公司印鑑章但是交接時沒交出去之類的情況
作者: z05026210 (花燐烈火)   2014-08-05 15:53:00
原來是這樣~感謝解惑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4-08-05 15:55:00
對了,順便告訴你,存證信函有法律效力但沒有法律作用它只是代表公司有確實通知到你這件事情而已對一般人來說接到存證信函跟接到掛號信沒啥兩樣只是將來訴訟你不能用"不知情"帶過而已不會因為收到信就要被關或繳罰款還是一定要照公司說的做很多時候資方欠薪,勞方也可以向資方寄存證信函
作者: z05026210 (花燐烈火)   2014-08-05 16:48:00
感謝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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