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很不順,原本待了7年的公司感覺快經營不下去,
所以今年跳槽新公司,老樣子試用期三個月,這三個月加班拼命把進度嚴重落後的case盡量趕上進度把他做完,結果做完後幾天就以不適任理由資遣…
(自認沒做的比別人差,而且都是最后一個下班,未啥被資遣?)
事後我想了一下,挖靠,領悟了,原來把我當救火隊,只能拿非自願離職單拿補助。
後來又找到工作,作一陣子,發現HR搞怪,偷偷不保勞保,勞退也沒繳,不用講直接投訴,又一張非自願離職單。
這次很小心,專找大一點的公司,結果更慘連薪資都不發…
(讓我感覺到我得了重度憂鬱症,連續好幾天滿腦子都有跳樓的念頭,因為全家只有我在賺錢,壓的喘不過氣)
ps.想想打算不找科技業了,學歷在好還不是被利用。(又要寫投訴單,領非自願離職了)
偷偷說………千萬不要找南港園區的公司,那裏超黑,只要在104注意一下,萬年職缺都從那裏出來,不要像我一樣。
不要叫我現在公佈, 還要靠勞動局幫我拿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