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把『興趣』跟『成就感』分開。這兩者是不同的。
通常在枯燥無味的工作中後,得到豐厚的將金背後發掘出來的是成就感,
而不是『興趣』。
以前上過某大教授的課。有一堂課是講單純的興趣。
單純的興趣常常是往人生需求的金字塔頂端的『自我實現』所需具備的。
單純的興趣指的是對事情『本身』就有興趣,甚至到廢寢忘食。
相對於單純的興趣,大部份的人工作,比較像是為了薪水而去工作。他們在職場
同樣可以因為升遷、高獎金而得到成就感。但這背後並不『單純』。因此也很難
真的在職場上有『自我實現』的滿足。而細數很多在各領域成功的人士。其實一
開始的他們,就真的只有單純的興趣。
我踏入社會前,我一直跟自己說,要找一個是自己興趣的工作。這樣就算一天工
作十六個小時,也會覺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從事自己的興趣而感到快樂。畢竟人
賺了錢,就是為了拿這些錢去買其他的快樂。如果直接從工作上的興趣就得到這
樣的快樂,那賺多少已經不重要了。
我沒走這樣的路。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興趣在哪。所以我出賣自己,去高薪
的工作。十多年下來,不能說沒有從工作上得到過成就。但關卡真的很多,比方
說獎金沒以前高、工作氣氛不佳、自身的倦怠等等。
在以前獎金可能可以讓自己忘記自己的興趣。但現在,踏入這產業就算是『號稱』
島內最厲害的公司,五年、十年有能賺多少?分紅數字,只會讓人覺得每天的快
樂用1000元就被自己出賣了。
興趣vs金錢,在十幾年前,我可能還會猶豫。但如果我兒子今年找工作時問我這問
題。我會問他,確定那是自己的興趣了嗎?如果肯定,當然是往興趣走。不然在台
灣,以現今的狀況,往金錢走的人,往後十年、二十年的人生其實是很容易預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