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先進指點我一下~~~
小弟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
就是面試一家A公司於11/3,面試官說四天後給於答覆...
小弟我心一急!11/5中午吃飯前一個小時和中午過後二個小時個打一通後,於11/6就收到
感謝函一張e-mail還是電子產生器出來的!
也許我錯了!
回原題,我現在面試一家B公司於11/6,最後面試官問我有何疑問可以提出來說說!
那~我就問最快何時可以知道?面試官說最快一星期後!
那我就說:請問面試官是否可以三天內給答覆?
面試官(笑臉):嗯~嗯~好哇!最快11/7且最慢11/10喔!
我:真的嘛!?可以嘛!?
面試官(笑臉):嗯~嗯~可以的。
以上~
小弟我又犯了錯了嗎!?
懇請指點<(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