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我離職後就剛好懷孕了 (完全是意外)
再加上家中有點事情要處理 因此都沒有找工作
現在因為懷孕肚子越來越大 我想我即使去面試 也會百分之百被拒絕吧.有請產假需求
因為剛好目前也有在唸書 念完就是碩士學位
但是最近想到假如之後生產完要去找工作的說法
不知道主管或人資能否接受我的規劃呢?
被問到的話 有壹年的gap year 是想說因為恰好已經懷孕的關係 所以就先在家中養胎
順便完成學業 請問這樣的說法是否可被公司接受
當然有工作落差的問題 但因為本身一直從事業務 班上的同學剛好都是在職的客戶群
因此 邊念書也有在做工作上的準備 請問這樣子尚可接受嗎?? 謝謝
如果文章有不適當的地方 敬請多多包容 稍後會刪.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