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向老闆提出離職,剛好身上的案子完成度一半
所以原本想跟老闆說下半部的東西可以給別人用,順便交接給別人
(下半部的完成跟我之前做的上半部無關)
但老闆覺得我應該負責完剩下的部份再走,我想也ok,反正是按照勞基法
因為按老闆給的時程表不會影響到下一間公司就職時間,但裡離職時間也已經壓到到職的
前一天
後來隔天再跟老闆確認一次離職日期,他的語氣變成你不做完這案子就別想別走
接著若問到我案子進度時口氣就很差,我想正常人遇到這樣口氣都不會想幫他做事。
想請問要怎麼做才能不撕破臉(不想用勞基法來談)又能安全去新公司就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