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ML (咻比咻比嘟)》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目前在桃園一家電源公司擔任研替助理RD,
: 工作方面加班動輒加到十一二點甚至兩點多,
: 能十點前下班便是一件小確幸,
: 我上班至今半年總工作時數卻已將近九個月,
: 我知道科技業的工作時數本來就很長,
: 所以一般而言都有補休或是加班費做補償,
: 我們公司僅有補休沒有加班費,
: 但是我有時候連周末都必須支援加班,幾乎沒有辦法申請補休,
: 補休時數已累積能請三個月長假,變成一種看的到卻吃不到的福利...
: 同樣是研替的朋友都覺得很誇張不是叫我投訴就是叫我回去當兵,
: 但是我覺得受不了跑掉就像投降認輸一樣,
: 怕被人說是草莓所以一直努力撐著,
: 但是投訴又怕黑掉(因為這麼操的只有RD加上研替的身分很明顯)
: 老實說每日超過12小時的工作時數讓我很痛苦,
: 我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好不容易有休假卻累得不想動,
: 可以說我沒有生活品質,
: 想問問有工作經驗或是投訴過的前輩們,
: 遇到這種血汗公司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感恩!
1.我不懂你為什麼不當工程師,要當助工?
2.他給你很多錢嗎?一天16個鐘頭的工時,你他媽的有命花你的薪水嗎?
3.你的公司該找夜班接收你的工作,而不是超爽der,叫你加班省那幾毛錢
我們公司輪班跟常日,不管rd、製程、設備、qc最多上到第14個鐘頭都會爆氣回家
要弄上司自己叫人弄啊,還要寫殺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