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nguin930 (MR.達人)》之銘言:
: (1)推動[企業健檢]專案。
: -針對企業勞工工時查檢,找出對員工不友善的企業,
: 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並公告企業名稱。
雖然我不欣賞有人嗆不爽自己開公司去發高薪,
研究過法國人之類的歐洲人或是澳洲人的工作內容後,
真的發覺他們還真沒資格享受高薪,亞洲人為什麼就要忍受歐洲人的剝削
但這邊我要指出,你說的幾乎政府全做了,比你想到的還早至少一年,
你漠視自己的權利卻要政府讀心術的看出你公司對你不友善,太強人所難了
考上公務員不是特別聰明,很多在企業中的精英根本比他們更優秀,
你這麼優秀卻把你看到的情報藏起來,甚至什麼都不做,或只是發封信幹譙兩聲,
這一點意義都沒有,2014開始的時候政府就有全面擴大勞檢的計劃,
預計從每天檢查12000家擴大規模到40000家,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9072616.shtml
北市局長增加很多勞檢員,連八卦版都有人在說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8679853.A.C38.html
台北市先衝去媒體業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3598&PageGroupID=4
設定「媒體、醫療、科技、金融」四個產業,但資動部已經半違法的狀態下出招了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47
台南市還在持續招勞檢員
http://www.1111.com.tw/zone/civil/news_info.asp?ano=63433
你能做的事很多,也很簡單,你可以去不記名檢舉,各縣市都有....
沒有辦,你還可以告他們瀆職,人家超祈禱你去有效檢舉的,這樣有績效可以賺
八卦版就有瓦城的員工投訴血汗廚房,可惜他們檢舉的人不太懂法規,
不太懂如何確認不法和保留證據。不知道怎麼找,市長電話轉接也可以。
這些都是知難行易的事,不需要很多的錢去當老闆投資,
舉手之勞的事為什麼不做呢?
若....你的公司合法,只是付不出太高的薪水,沒什麼檢舉的必要
公務人員不能帶頭違法,呼籲根本沒用。
相關的法條不是只有勞動基準法,
還有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就業保險法、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職業訓練法、
勞工請假規則、聘僱外國人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災勞工保護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企業併購法、勞動檢查法、
職工福利金條例、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
先分清楚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而不是亂檢舉一通,
不然資動部也只能寫寫信安慰你,老闆繼續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法律有漏洞?那就關係到司法院和立法院了,高雄市政府也是無能為力。
台北市勞工局長也點出你的問題,公會法明明就在那邊啊?
你不動,不組工會,他們就算同情你,站在你這邊,根本無法做手腳,
簡單來講好了,你組了公會他們就於法有據了,
先裝第一層保護傘,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不得以工會會員歧視罰30-150萬
再以勞資爭議法第八條,爭議期間不得有不利勞工之行為,罰20-60萬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這三個以多數勞工服務的法才能發揮效益。
你該做的是搞懂這個規則,最後操縱這個規則,有錢人一項都是如此
: (2)針對有將獲利分配給員工的企業:
: -給予實質獎勵(EX:稅額補貼)。
: -公告於市府網站。(替企業增進企業形象)或頒發幸福企業獎之類象徵性獎章。
http://www.mol.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8
: 我清楚近年來市長在推動高雄城市進化,我也能感覺到高雄變了。
: 但是真正能留住高雄人的是實質的薪資。
: 不然現在有多少年輕人戶籍掛在高雄可是卻都在外地工作的。
: 我真的很喜歡高雄,我不想因為薪資而離開高雄。
: 所以請市長能夠改善高雄的薪資水平!救救在高雄的年輕人吧。
: 最後身為高雄人的你,或看不下去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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