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瞭解所謂的業主/乙方/丙方(設備商)
身為一個設備商,因為在業界成績不錯,想跳去乙方或業主端求得更好的職缺,很合理.
因此最近面試了一家系統工程商(上市),因為小弟在業界相關的實績與客戶,
offer可以說是穩上...但是此主管說希望能進一步準備二次面試:
"根據公司資料準備PPT,以展現資料整理與簡報能力" (...請客官自行想像了)
後來考慮他們薪水也出的不怎麼樣, 就寫感謝函給他們主管了.
但是隔沒二周, 因為小弟之前對此系統商的其他部門有報價,也提供技術說明.
現在人家找我去議價了, 只是今天看了這公文信.....議價的窗口
是我發人家感謝函的主管(為什麼會跨部門@@)
................................尷尬了,非常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