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今天收到某公司RD工程師面試邀請,但HR通知需要帶在現職公司完成過的良
率改善報告。這是否不合理,因為透露出公司機密!
以上只想參考看看各位的看法~
作者:
triptane (triptane)
2015-06-11 18:49:00不合理啊
作者: kwanles (kwanles) 2015-06-11 18:50:00
這樣會不會犯法?洩漏公司機密之類的
他或許只是要證明解決問題邏輯及報告論述的能力,但用前公司的資料來support,我也覺得不妥
可以自己用one page介紹做了什麼但絕不要提供細節 不然會有法律問題
作者: YJM1106 (YM) 2015-06-12 01:54:00
寫過論文嗎? 用論文摘要的寫法就可以了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5-06-12 08:45:00
不要給!如果是敵對公司不是要人是要情報怎麼辦?
作者:
elite840 ( 因為 值得)
2015-06-12 14:18:00別讓自己吃上官司告訴HR 基於保密原則 無法提供也許他想測試你工作保密原則
謝謝各位提醒,基於道德問題,會先與HR說明無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