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104人力銀行應徵高雄車鋁工業
應徵的是生產技術工程師~面試時是說負責故障品維修
23號第一天上班~因昨日24號因我媽騎機車出車禍~
我跟它們報備提早半小時下班去醫院~也有跟它們說今天要請假
確在今早收到會計簡訊通知~說它們評估後認為我不適任~
所以明天不用去上班了~這二天工資2000元會匯到我帳戶去
當下我馬上回電詢問~她們會計回說是生產線作業員認為我不適合
其它就不清楚狀況了
我這二天我認為我工作並沒有偷懶~而平常工作時間它們生產線的歐巴桑都是邊做邊聊天
而我除了休息時間之外也都認真在工作
我也不知我是因為沒像它們邊工作邊聊天
還是因為我媽車禍~我提早半小時下班的原因
因我之前做過PCB板維修~烙鐵和三用電表等工具使用和維修也算滿熟練的
最後叫我不用去上班~也沒給我合理的理由
像這樣我能去勞工局申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