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搞什麼?縮工時卻砍我的假

作者: awaeleven (在植樹節植牙)   2015-09-15 23:31:07
一、
修法前
勞工的工時是雙周84小時。
也就是所謂隔周休。8hr*5(天)*2(星期) + 4 (有一個星期六要上半天)
但公司可以選擇把那星期六要上半天的4hr分配到平常日。
因此大部份的科技公司都是周休二日。
雙周工作84hr的公司,如下面網址,享有比公務員(或其他單周40hr的勞工)
多了幾天休假。這幾天休假就變成了所謂的彈休。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31287&ctNode=5051&mp=100040
各位勞工朋友,不曉得有沒有注意過一件事,每年春節過年,電視都說放到
初五,但實際上,如上面網址所寫的,放假只放到初三,其實初四就得去上
班。但通常大家都是放到初五,這並不是老闆的德政,而是從各位的彈休拿
去扣。
上面有些人說沒有彈休,我想應該是因為公司直接採用了單周40hr,比照公
務員。
二、休法後
如前篇網友說的,條文上是寫說變單周40hr。但一直討論的有兩點:
1. 加班最高上限從46hr變54hr
2. 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 (取消彈休)
先講加班上限,簡單的說,對於同樣到達加班上限的員工,每個月可多領
8hr的加班費。
再來就是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這點要看大家怎麼去看他。
1. 跟自己以前比:
一星期少2hr,一年少個100hr左右。大概就十來天。算時數的話的確是
勞工稍微賺到了四五天左右。但如果沒加班費的人就是被拗了八天的彈休。
就整個國家的勞工來說,我覺得實際的總工作時數是變多的。
(沒加班費的應該比有加班費的多吧)
2. 跟公務員比:
國定假日是多了一天勞動節,但比較一下特休跟病假、生理假、有薪事假
等規定,簡直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http://0rz.tw/z4NdI
當然,我們英名的勞動部,只會要你跟以前的自己比。並且拿著法規
說你工作時數的確比以前少。也不管實際情況。然後一直說國定假日
比公務員多一天,但卻刻意忽略掉特休、病假、有薪事假等大大不平
等的地方。
抵制的方式就是正常上下班或是舉發沒有加班費的加班。
我知道不容易。但也沒別的方法了。
作者: w60904max (自宅警備隊員)   2015-09-15 23:32:00
分析推 應該沒人還看不懂了吧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5-09-15 23:37:00
勞動部擅自把刪減國定假日當作單周40小時的配套措施根本與當初縮短工時的修法目的不符資動部名符其實 
作者: damm (Anubis)   2015-09-15 23:48:00
脈絡清楚給推
作者: mrscory (是的! 長官)   2015-09-16 01:32:00
認真推
作者: cavabien (哈雷路亞.嗆司)   2015-09-16 08:15:00
作者: Mickey007 (haha)   2015-09-16 08:20:00
推 腦袋清楚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5-09-16 08:25:00
所以今天公司決定明年一週40小時,週休二日,取消彈休,不管有沒有修法,一樣符合規定。網友反對的應該是公司的責任制,不給加班費,薪資少等才是大問題。(公司的操作可以是不配合就扣考績和獎金,然後大家也就乖乖配合)。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5-09-16 08:40:00
企業原本就已經很垃圾弄的人民苦不堪言你政府不耽不幫忙還助紂為虐 我不罵政府罵誰...政府為何不修法超過工時不給報加班經檢舉罰營業額幾%這法定夏去我看哪個垃圾敢叫人加班不給錢假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15-09-16 11:47:00
之前的公司,週休二日,雙週要補一天班,先拿彈休假補不夠就星期六補班,還是有受惠勞工,比例無法判斷就是
作者: goodsun   2015-09-16 23:16:00
推!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9-16 23:52:00
加班上限法令沒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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