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不能取消股票分紅費用化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03:22
這一串討論幾乎都搞不太清楚狀況
影響分紅金額最主要不是費用化, 而是配股從票面計價改實價計價
費用化是指原本員工分紅是先算出獲利, 再從獲利提撥員工分紅
費用化之後, 員工分紅則會從獲利中扣除
兩者就結果論, 最主要是差在前者帳面獲利會比較好看
但台灣科技公司分紅制行之有年, 股東在考慮股票價值時也都知道要把這點考慮進去
所以其實沒有甚麼差
對員工來講, 其實能分配的分紅都是同一筆錢(分紅前的盈餘)的某個比例
大多數公司的分紅總金額不管費不費用化其實都不會差太多
真正影響科技業分紅數字的是配股票面計價改實價計價
以台積電來講, 十年前大概一股60塊, 假設年度分紅80萬, 半股票半現金
以票面計價的話, 實際拿到 40/10 * 60 + 40 = 280萬
而現在, 不管公司發股票還是現金, 都只能拿到80萬
當年是同時實施了兩項政策, 所以很多人都摻在一起作撒尿牛丸, 稱作分紅費用化
但是討論的時候要搞清楚, 其實是實價計價影響了分紅金額, 費用化影響不大
廢除費用化, 雖然違反國際會計準則, 我個人認為還有一點點可能
但實價計價這一點應該是回不去了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10-22 12:13:00
雖然你解釋的很好,但大家講分紅費用化時指的當然都是實價計價這塊不是嗎? 算是約定俗成的吧 XD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14:00
你看前面討論就知道 幾乎沒人討論到實價這一塊啊XD我倒數第二段就說的很清楚, 雖然兩項政策被當作撒尿牛丸但討論時還是要搞清楚 這是不同的兩件事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5-10-22 12:18:00
不用解釋 結果拿到的年薪就少超多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19:00
回不去的啦, 你要怎麼主張要把實際是六萬的東西當作一萬來給員工?分紅要算費用還是要算盈餘可能還有得討論, 改回票面計價幾乎不可能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23:00
也不一定回不去,其實可以用特別條例去規範留才計劃但我相信現在二個政黨立委也不敢去碰觸這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26:00
留才計畫也不太可能讓你再用票面計價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27:00
以前促產條例在時,台gg也免稅了五年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29:00
促產一直都有 只是一直換名稱也換內容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29:00
就看政府要不要做,不過以目前氛圍的確是不可能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30:00
但稅頂多影響20% 跟票面計價差好幾倍甚至幾十倍是不能比的這不只是氛圍問題, 而是沒甚麼合理的理由說服其他人, 可以讓企業把六萬甚至幾十萬的東西當作一萬塊發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34:00
特別條例本來就是為了達成某件事,才有不合理的做法要合理就不需要特別條例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35:00
不合理還是要看內容吧 退稅跟實價差太多了特別條例還是得合理 例如要有投資才能照比例退稅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36:00
當然也是要有配套,例如:落日條款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36:00
我覺得....你搞不太清楚狀況....促產是因為法律規定時間到了 所以才需要落日台灣從民國六十幾年開始有 投資獎勵條例 到1991年促產條例到2009年 產業創新條例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38:00
可能我沒說清楚,台灣目前人才流失嚴重,須有非常手段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38:00
落日條款是因為 促產到期要由產創接手, 所以才會有落日條款減少原本符合促產但未來不符合產創的產業的衝擊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39:00
但社會還是對這件事感到不公平落日條款的目的是當台灣經濟好轉或是達到某個目標後就可以功成身退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41:00
我是覺得你期待可以繼續用票面計價, 不如期待政府每年白送大家50萬還比較有可能...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42:00
很多人只會站在正反二方互相說意見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43:00
就像下面meowyih文章講的那樣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43:00
我只是提出另一個想法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44:00
就跟你說那個想法沒有合理的理由推動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46:00
什麼叫合理?美國認為我們貶值不合理,所以呢?對你可能不合理,但其他人不一定不合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47:00
你可以解釋一下 六萬的東西算你一萬 的合理性嗎?貶值與否 大家可以各舉各的經濟指數主張自己是對的六萬算一萬這種事情你要用甚麼東西說明它合理?就算meowyih講的政府補貼 都還可以合理解釋 6萬當1萬是要怎麼主張合理?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5-10-22 12:50:00
你在跳針嗎?非常手段下去就是要不合理去做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12:51:00
又來了 就算是非常手段也得要合理補貼 也要補貼的合理如果今天可以讓公司六萬當一萬計價 那我買賣房子的獲利可不可以? 買股票的獲利可不可以?我沒拿到股票的公司 可以不可薪水也六萬當一萬?
作者: jlhc (H)   2015-10-22 13:05:00
當全部都六萬當一萬 最後市面上物品的價格也會變成六萬為基準的啦 xdxd
作者: bluemkevin (WHO WHO)   2015-10-22 16:29:00
的確 以前就是六萬當一萬發 是台灣肯給的bonus一直都少
作者: acelp (未來,一直來一直來)   2015-10-22 21:49:00
臺灣很多都不合理 公告地價與市值有差異 金融業營業稅以前5% 後來變多少?結果金控賺飽飽 無薪假也不合理 勞動部跟財團也連成一氣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0-22 23:29:00
金融營業稅去年七月一日之前是降為2%, 去年七月一日恢復成5%土地價格明年起也改用實價課稅了
作者: acelp (未來,一直來一直來)   2015-10-22 23:40:00
我沒記錯恢復5%的稅金會拿去做金融重建基金 而且5%合理嗎?我自己從國外進口光貨物營業稅都不只5%喔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2015-10-23 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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