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性,已有婚約,明年初結婚且有生育計劃,
以上新公司全部知情且不在意,但希望新曆年底前報到,無法在原公司領到年終再走。
在原公司資歷3年,公司賺錢,但所屬部門持續不賺錢且已經是紅海市場,
且因為不賺錢所以人手不足,目前需要每個月到韓國客戶當2星期人質。
原公司 新公司
產業 電視IC 醫療電子
職稱 工程師 工程師
薪資 74k*13,實領約*17 57k*14
工時 台灣9~20,韓國10~隔日1 9~18
客戶逼急時會連續工作36hrs
加班費 平日責任制 責任制
假日僅能報補休
假日加班 2~4天/月 出貨前才有
休假 優於勞基法 稍優於勞基法
其他福利 員工福利金 無
員工餐廳
婚喪喜慶補助
主管 威權式管理 看來算好溝通
升遷機會 幾乎沒有 IPO後有
原公司的所屬部門持續不賺錢,最新產品雖然有望拿下大訂單,
但是是賠錢賣搏感情的,所以明年應該也不會轉虧為盈;
新公司是原MTK主管出來創業的,成立3年,第一代產品已經量產,
去年引進創投增資過一次,據主管說法再增資一次就可以IPO。
大致看來,原公司的優勢:短時間內穩定、薪資高
新公司的優勢:有升遷機會、對身體比較好(換算時薪較高)
老公是外商豬屎屋工程師,底薪略高於原公司,工時等於原公司在台灣期間,
所以粗估不會有換工作後經濟困窘的狀況。
依我的狀況,哪個選擇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