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ngc (Yun)
2015-12-27 15:32:07去年短暫在某產業董事長(地位很高)開的小公司裡
從事業務祕書,對於產業的廠區流程和知識,其實
幾乎沒涉及到,只有打打電話處理訂單,
待了三個月合約到期,且實在不喜歡,就離開,
被要求簽了類似競業條款,現在想想真的很過分,
因為當時給我的薪水沒多少,還要我簽三年內不能進相關產業
爾後,我最近又接觸到某家同產業的職缺,也是短期在高階主管身邊,
我目前身心調整好,此短期合約工作待遇不錯, 但我礙於擔心壓力太大
或是競業條款問題,不敢接
請問各位,我真的該遵守這條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