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將開徵 聯電致力節水不擔心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 6日電)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水利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將徵
收耗水費。晶圓代工廠聯電表示,一直致力節水環保,徵收耗水費影響應有限。
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的水利法中明定,為讓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中央主管機關得
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費;但以落實執行節約用水措施者,得於60%範圍
內,酌予減徵。
條文明定,耗水費計算與徵收方式、對象、繳費期限、節水措施、減徵範圍與方式等,由
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聯電表示,長年來一直致力節水環保,預期徵收耗水費影響應有限。聯電長期不斷推動節
水及減量回收措施,目前水回收再利用的總水量占總取水量的百分比可達180%以上。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5060153-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