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就是如此,好像也是半退休入員吧。
就有技術,剛好公司有需要這種專業人才,但他又不願意來固定上班
之前是,一週上二天班,現在比較忙…一週要來公司三天吧!?
所以,有能力,公司又很需要你時,確實是可以談的…
但,如果,只是一般的職缺跟老闆談這些,
我想,老闆會叫你可以回去了!
※ 引述《benq630 (Benq 630)》之銘言:
: 以下幫朋友問
: 他是一個純軟體的工程師
: 以下均以我 代表強者我朋友
: 我拿了滿多錄取通知 回絕了不少 但還在找 勞基法規定30天 還在這30天裡
: 但他突然想到 自已還是有些能力
: 為什麼不要面試時跟主管說 我上班四天就好
: 版上有人這樣嗎
: 認真 如果可以這樣的話 很想要直接提 省自已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