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各位年薪三百萬的對此次勞工新法都不痛不癢的,
想知到科技業裡有多少人跟本勞一樣如臨大敵,
有人跟我一樣是原本就週休二日加上七天也都放的嗎?ps: 七天彈休是相同意思
七天本來就沒放的人事不關己,卻不知道自己也會有機會換到七天有放的公司的一天,這樣公司並不少
例假不能要求上班也很搞笑,之前舊法星期日也是例假, 都不知道加過幾次班了,根本沒強制力
然後說啥一休,加班一小時可以領四小時的錢?根本不識人間煙火 只會變成被迫一次刷滿四小時卡不然沒錢; 做六小時想閃, 未滿八小時只能請四小時,
假日加班更不舒服沒自由度
結論:用一個沒強制力的例假 加一個原本就有放的一休,來砍掉七天,還說勞工賺到,懶覺換雞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