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打手替貴前公司感到高興.
真的太輕鬆就凹到您的自願離職了.
1. 這樣不能請領失業救濟金, 很快就找到工作的話, 是沒差啦.
2. 本來選1, 又想改2, 又"被自認倒楣" 選回1, 這內心小劇場可真是峰迴路轉.
3. 結果, 勞基法對您一點幫助都沒有, 讓鄉民來說的話, 又變成政府的錯了.
都沒有主動,立即,馬上派員協助您爭取權益.
4. 被資遣留下紀錄 有那麼可怕嗎? 您可以對下一家公司說的理由很多啊,
為什麼要在意這個? 難道下份工作打來refer前主管, 他就一定會幫你說好話?
5. 您來科技版也2年多了, 怎麼沒有被洗腦成堅持爭取自己權益的死硬派呢?
6. 貴前公司省了8千, 真的是偷笑, 下次被勞檢罰2萬, 變成只要花1萬2就好了.
先這樣, 抱歉, 資方打手是不會給拍拍的.
剩下來 如何檢討這不良公司慣老闆
就交給其他鄉民了.
※ 引述《kidd0730 (燃燒吧廢柴)》之銘言:
: 我在H MCU公司任職
: 今天一早
: 被老闆叫去會議室告知這件事
: 他說現在有2個方式
: 1.自己離職 今天就可以走
: 2.資遣 但因為我只來4個月只有8千多 且不是今天就可以閃
: 另外***資遣會有紀錄***以後對找工作不太好
: 所以就乖乖的被拐騙選1了
: 後來想想8千也不無小補
: 在說萬一這段期間需要用錢
: 資遣我還可以領補助
: 就問HR說可不可以換成資遣
: HR就不太爽的說你都已經在跑了
: 換資遣要重新簽喔 你可能要先問問主管
: 問了主管 就一直說很麻煩很麻煩 會有紀錄喔
: 想打發我 所以好吧 都撕破臉了 今天不走在多待10天也怪怪的
: 後來自認倒楣簽自願離職
: 結論
: 1.版上的討論串千萬不要鐵齒 認為這我不會遇到
: 公司的文化制度不是3 5年可以變的
: 2.萬一被資遣或裁員了 請一定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 還有資遣 會有紀錄 但也要幫你加保時才會看到
: 這表示你都已經錄取了
: 希望不會在有其他人像我一樣被凹省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