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約兩年的工作經驗 是第一份工作
目前在新公司約工作兩個多月
中間大概待業快2個月
感覺新公司學不太到什麼東西
且工作內容跟面試所說的有點出入
因此最近把104開起來找新工作
有幾項疑問想請教各位前輩
1.工作經歷目前應該放前一份的就好了吧!?
目前是打算如果找到年後 還沒找到理想的話
再把現職經歷放上去
2.假設有面試機會的話 當主管提起離職後都在幹嘛
應該跟主管(人資)說現在在XX公司工作嗎?
怕如果時間拉長了 會不好解釋
而且如果要離職證明之類的 會拿不出來(因為已經繳出去了)
以上兩項 再請各位前輩們不吝給予建議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