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
請選一年替代役
看你的樣子,未來應該還是打算在美國發展,短期不會回台灣,
所以GG RD三年大概就是賺400萬, 400萬在美國實在是沒甚麼......
你是碩士學歷進GG, 應該是31起跳, 最多32(現在很難),
犯不著為了這3~400萬回來
更何況,洋博士回來GG的折損率很高,一方面在美國久了,對台灣的企業文化可能需要磨合;
二方面GG的工作內容,很大的可能跟你博士訓練會差很大很大....
以上這兩點差異,會讓你在GG待不到一年就想走,
海外回GG一年後離職的比例很高,大家都有耳聞,
很多人都會說,先前我在唸博士期間,在實驗室留多晚做實驗多緊實,我都撐下去了,
GG RD每天九點不到就可以下班,沒甚麼阿~
hmmm....
自己設計實驗,自己組儀器,然後分析data,這樣忙到半夜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
但是要是從早到晚都是掃AFM到半夜,這就是另外一種刺激...(純舉例,非GG RD工作內容)
簡單來說 就是GG工作跟實驗室比較起來 真的是相對無趣 (尤其你又是海外實驗室),
所以你簽3年, 你不見得可以忍受這種無趣不自由的環境三年,不是操,是不自由,
我想唸到博士畢業的人,GG的操都可以忍受
所以到時候你要嘛賠違約金,要嘛待3年廢掉學術界能力再回美國辛苦地重新開始.....
我是建議, 以下兩條路對你比較適合
1.不要回台灣 直接在美國待到35歲過兵役年紀再回台灣
2.回台灣當一年替代役 這一年還可以跟美國保持聯繫 寫論文paper, 維持研發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