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apple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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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七天假後】府院定調增勞工特休 力拼11月三讀
總統蔡英文今天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會中決定年底前完成《勞基法》修法,全面
落實周休二日,原本的7天國定假日會刪除,但為讓勞工能享有更多休假,未來也會修法
增加勞工特休假。與會人士透露,立院衛環委員會周三將審《勞基法》修法,特休假部分
也會一併處理,希望最快11月就能三讀。
《勞基法》規定,勞工任職滿1年,隔年享7天特休假,滿3年起可享10天,滿5年起可享14
天,滿10年後每增加1年年資就增1天假,最高30天,不過比起公務員,勞工的特休假仍偏
低,公務員最初和勞工一樣滿1年可享7天;但滿3、6、9、14年起即增為14、21、28、30
天。
換句話說,勞工要工作滿25年、即工作到第26年時,才可享最高每年30天特休假,公務員
則在第15年就有,若勞工和公務員一樣工作到第26年,總計26年間可享464天特休假,而
公務員達619天,差155天。
目前朝野立委都有提案修法增加特休假,包括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把勞工特休假比照公務
員,藍委王育敏則提案工作滿半年即可享特休假,綠委鍾孔炤認為,應讓勞工和公務員休
假趨於一致,他提案勞工工作3個月就可享4天特休假,之後也比照公務員。黨政人士說,
未來立院會再另提黨團版本,兼顧政院與立委意見,不過不太可能完全比照公務員。(何
哲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