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0:53:42在某封裝小廠當製程工程師 ,已到試用期的期限
主管說明沒達到他的高標預期,告知不任用
並叫我自行去公司的系統申請辦理離職手續
這樣是不是會變成所謂的 自願離職
而並非 非自願離職
感覺公司不想付資遣費
謝謝各位
http://i.imgur.com/dyvlCTE.jpg
作者:
lunlin (我的秘密花園)
2016-10-06 10:57:00哇,可分享哪間嗎?
作者:
diablos ( )
2016-10-06 11:13:00基本上 沒過試用期 幾乎每家台廠都會要你自動請辭 台灣工作環境就是這樣
我記得資遣還有預告工資10天,不單只是資遣費你救別離啊,等資遣。主管找你,你就找大主管說真的,離開公司,他就不是你主管了,你只要不要造謠亂說主管壞話,其實你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你可以去ㄑㄧㄠ大主管的門,浪費他時間也爽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10-06 11:30:00公司規定不能超過勞基法 依法還是要付一些資遣費直接跟HR講說不給就要去檢舉吧
作者:
imrod (憨吉)
2016-10-06 11:34:00不要相信hr的任何話,有問題就問勞工局或上ptt問吧,大概有九成的hr都是用騙的,畢竟這就是他們的工作
作者:
ccpz (OoOoOo)
2016-10-06 11:35:00資遣費沒多少就更應該拿啊, 為什麼有公司想省小的花大的
作者:
ssmmss (冏~~)
2016-10-06 11:37:00三個月也沒幾塊錢,不如談談給面試假,好聚好散。
作者:
ccpz (OoOoOo)
2016-10-06 11:38:00拿資遣也可以好聚好散,為何要偽造文書未看先猜HR接下來會說資遣對找下個工作不利,別被騙了
如果試用期完公司才告知要調派外地但是無法接受這樣要得到資遣費嗎?
公司不給資遣費的話可以問一下上面幾個覺得沒幾塊錢的看他們要不要讚助一些
作者:
hyul (silence)
2016-10-06 12:12:00除了資遣還有失業補助不是?自願離職就什麼都沒了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6-10-06 12:23:00非自願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作者: showbizz (朝七晚九上班族) 2016-10-06 12:24:00
哪家?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10-06 12:25:00直接貼出公司名稱,問題就解決了
作者:
ssswitch (switch)
2016-10-06 12:33:00非自願很重要唷 有失業補助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6-10-06 12:34:00工作未滿一年勞保規定是沒資遣費的,投保未滿半年沒失業金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6-10-06 12:36:00你如果是第一份工作沒啥好談,辦手續快走找下一份工作如果你之前有投保滿半年,那請主管幫簽個非自願應該可以因為你沒辦法領資遣費,對公司來說非自願沒差說錯了抱歉,非自願失業補助也要投保一年.看半年薪水六折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3:01:00這份不是第一份工作了,三年內有超過4年的工作經驗,南神教附近的華x半導體封裝
是未滿半年一年沒錯,但是計算方式是可累積,不要再誤導了!很多時候是主管不想承擔徵人失敗責任(要寫報告),並不是HR或公司不照勞基法
作者: sprite5566 (ace) 2016-10-06 13:10:00
看回文就可以了解台灣的工作環境差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3:16:00跟能力問題是什麼原因? 只不過想問公司主管的作法是否正確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06 13:30:00別鳥他叫他資遣你,然後拿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如果三年內有勞保一年證明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10-06 13:46:00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直接找勞工局吧,天上掉下來的績效一定會要的
重點是在失業保險金. 那是3.6個月的錢 >> 資遣費而且失業保險金的金源是自己的就業保險, 與勞保無關只要勞保累計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失業賠償, 終身不限次數
作者:
chienk (.................)
2016-10-06 14:44:00打開104先開始邊找工作 邊處理這事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10-06 14:52:000.125個月的月薪也要省 奴才還會幫忙掩飾 某封測XDDD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10-06 15:54:00問題不是在於資遣費,而是失業補助,當然你要和之前公司投保合計滿一年,這才是重點反正擺明就是不要你,不如就坐下好好談你的要求,就是要求非自願離職。上面若恐嚇你寫什麼不適任出去難找工作都當他放屁,出去根本不會被看這個
作者:
ssswitch (switch)
2016-10-06 16:05:00資遣就算了 你沒資格 但失業補助有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10-06 16:06:00赤腳的別怕穿皮鞋的 跟他談好條件再走
作者:
hyul (silence)
2016-10-06 16:11:00才三個月,大不了不寫進履歷, 拿上間公司的離職證明
作者: aa06697 (todo se andarà) 2016-10-06 16:12:00
說沒幾個錢的可以匯款給我嗎? 謝謝感恩
作者: VCLee 2016-10-06 16:24:00
非自願離職才有失業補助 !
作者:
nixon00 (我選擇擁有這個回憶)
2016-10-06 18:12:00直接跟他說你要非自願離職證明!這很重要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8:20:00下午詢問人資得到的回答,考核表要是沒通過,不算通過試用期,所以就不是正式員工,所以要簽自願離職...... 目前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10-06 18:36:00一拿到聘書就是正式員工 要你走都得給資遣費
作者:
loking (J)
2016-10-06 18:43:00你也太好騙了,建議你先問勞工局有個底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8:47:00我還沒簽,打算先跟勞工局詢問清楚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10-06 18:56:00現在沒有試用期這東東,頂多是未滿三個月可隨時要你走但一樣要給非自願離職
我之前還遇過,主管要延長我試用期...真的是傻眼..心情真的很差.. = =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9:06:00我的到職日是7/4,人資硬說以考核表簽核有通過才算,不然都不算有過三個月試用,真敢說...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0-06 19:39:00三個月也是有資遣費,樓上別亂誤導,我做不到1個月都領過了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10-06 19:52:00拿資遣費再告公司違法解僱順便領失業給付(如果有的話)另外說三個月沒有資遣費的 要不要看過勞基法再來說謊
所以有些人沒這種概念 真以為什麼"適用期"沒過 就不是是正式員工 沒資遣費之類的
作者:
aadsl (aaids)
2016-10-06 20:28:00試用期過要不就資遣 要不就延長試用期
作者:
patear (patear)
2016-10-06 20:46:00公司吃相太難看,依法來吧,保障自己
作者: wynton 2016-10-06 22:21:00
說出公司名比較快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06 22:24:00只要貴公司有幫你投保就是正式員工 至於HR覺得你是不是員工 叫他去問勞基法吧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東西 至於那些說未滿三個月沒幾毛資遣費的 沒滿三個月的非自願離職不是要資遣費 是要之後的失業給付 這才是比較多的 只要原po三年內有1年勞保就符合資格 是以前投保月薪的6成 可領6個月 足夠讓人慢慢找工作 且六個月內提早就業且滿三個月後還可以領剩餘月數的一半金額
作者:
ztan6661 (Tango)
2016-10-06 22:40:00不用相信資方,信了自己吃虧,所以爭取你自己的權益吧
作者:
jackyoyo (Jack Yo Yo)
2016-10-06 22:40:00別相信任何人,去問勞動部比較準
作者:
ztan6661 (Tango)
2016-10-06 22:41:00然後,切記去勞工局,他們雖然不見得幫勞工,但還是有用處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06 22:48:00之前我也兩個月被資遣還在試用期 主管太爛說的都不一樣那時難得開心看棒球一陣子 這case讓原po參考吧
作者:
nodyes (☆空殼☆)
2016-10-06 23:09:00記得以前在新聞看.....試用期這個東西也是游走法律的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06 23:24:00三個月內資遣0?兩個月被資遣我有拿到10天資遣費新聞記者的話能信?還是翻翻勞基法吧 我記得沒有試用期一詞
http://goo.gl/Vz4SNs台北市勞動局寫的清清楚楚 上面一堆說沒資遣費 說遊走的可以參考一下
作者:
soulgel (æ©ä¸»å…¬ä¿ä½‘平安)
2016-10-07 00:40:00先找大主管與人資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7 07:01:00謝謝各位的意見與建議!會再去跟人資談,若是堅持不肯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定會去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該有的權益就該爭取
我同樣狀況,但是堅持資遣,拿八千多他們要你自願只是想到他們自己方便而已,不用心軟
作者:
ohmickey (ohmickey)
2016-10-08 23:11:00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聘用起就是正式員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