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因為第一次求職,想請問各位前輩關於面試後流程的問題。
在這周某天早上到某間公司面試後,
下午立刻接到此公司的電話有被更進一步的詢問更細節的問題,
包含未來是否願意除了本來的職務之外多接點案子(加班可報加班費)以及薪資的部分。
對方有說明可能沒辦法給我我所預期的薪資,
要我多降一點,他才比較好送簽核跟人資談等等事項。
過了兩天後,對方寄信跟我說恭喜過過了第一階段的面試,
他要準備送資料到公司簽核了,但實際最後錄取的結果會由人資再通知我。
不過在這之前我要先跟他確認是否X月XX日就可以報到來上班...
我有個疑惑是,不是通常都是要拿到正式offer知道對方願意雇用我給我多少薪資,
雙方達成共識,再來決定什麼時候要報到嗎?
在還沒有給我正式的offer和確認的薪資就要我先確認x月XX日就要報到,
沒有多給我時間思考
這樣子是正常的嗎....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