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之銘言:
: 1.照法規,公司不給你這筆錢也不會怎樣。
: 替代役法規只規定一二階段薪水。沒規定公司要多補給你。
: 另外,公司補給你不能算"薪水",因為替代役法規規定了薪水。
: 公司在研替三年內隨時可改這規則,不多給你錢。
: 甚至有些守法守規定的的公司這筆錢是不能寫出來的,只能口頭約定,例如工研院。
: 因為工研院沒有公司規定可補研替薪水,又要守法不能多給薪水。
: 所以工研院就走口頭約定來補這筆錢。
: 2.正常簽約金是怎樣?
: 你到一間新的公司工作,公司直接給你一筆錢。
: 並且附帶條約離職應有的責任。
: 3.有簽約金不代表離職會怎樣。一切依照簽約內容。
: 萬一你簽的約,是拿了簽約金,又可以自由離職的那根本沒差吧。
: 或者簽的約,是還了獎金,就可離職的,
: 這種也跟沒綁定工作時間,沒簽約金根本一樣阿。
: 大家照規定走雙方都沒損失阿。
: 除非你是亂簽那種,要賠多倍的,你才會有損失阿。
: 結論是,看簽約金三個字,一點幫助都沒有,都是瞎猜,
: 全部都是要看到內容,才知道會不會受到不平等損失。
: 只要不要賠多倍那種,都是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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