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謝各位能幫助我的前輩,這邊講一下目前遇到的困難
因為第一次出社會,找到一個薪水還OK的工作(其實也才36K
進來到現在半年了,各種政策改變+跟當初談的內容不同
像是
1.試用期-3000 正式會加回來,結果轉為正式以後又變成說看能力調整
2.原本是找早班的但是因為人手不足,先被拜託去上晚班,上完以後又說
新人能力不足先上一個月午班..到現在我又上了三個月了,下次的輪替
不用猜我一定也是在午班
3.原本是說月休八天,遇到國定假日往上加(但是一直以來就沒做到)
直到這個月老闆直接無恥的說:我就是只放八天,勞基法
給的那些東西,是要看老闆肯不肯給(放屁,那大家都不給就好啦勞心痠喔)
並且還說:我不怕你走 反正你走了不一定會比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