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主管找來人資主管,跟我說如果遣散非自願離職,離職證明上面會註明是不適任,這
樣對你未來找工作會不好,並且如果面試其他公司打到原公司詢問狀況,這邊不會有好評
價,所以看是否要自行離職對我比較好,請問這樣我要怎麼處理?真的會影響找下一份工
作嗎?
※ 引述《ayumiduty (饅頭)》之銘言:
: 各位科技版的前輩好
: 小弟今年六月到一家電子公司上班,沒有該產業的經驗,那時主管說沒關係,進來之後
再
: 學習就好
: 工作上從一開始不熟悉到現在可以獨立作業,可以把分內的事情都可以在交期內完成,
甚
: 至可以稍微分擔同事的部分工作內容
: 到現在11月份,主管這個月面試另一位新的工程師進來後,就請我自行提離職
: 叫我對外宣稱是有是因為有更好的機會離開
: 跟我講的理由卻是該產業的經驗不夠,所以沒辦法留你下來
: 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我該怎麼辦?
: 自行離職是否就沒有失業補助的部分?
: 我該準備或是收集什麼資料嗎?
: 還是可以怎麼做會比較好
: 在過年前突然沒工作真的會很迷惘
: 麻煩各位前輩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