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大你們好,小弟121電機所碩畢,主要研究為RFIC design,今年三月有錄取華冠
通訊研替,本身也有符合一般替代役資格,工作內容為射頻設計,當初會選擇這間公司是因
爲離家近,也因為只有這家錄取小弟,所以才簽,但前幾天接到新竹研發部人資打電話來說,
新竹部門要收掉,全部移回去台北中和總公司,當下有問說為什麼收掉,人資回我說租約到
期,所以才全部移回台北,叫我以後上班要到台北上班,小弟我當下很傻眼,就跟她說讓我考
慮幾天在回復,不知道版上的大大們當下聽到會怎麼想,會選擇直接一般替代役還是被綁三
年,可以給小弟ㄧ些建議嘛? 非常感謝~
公司:華冠通訊
工作內容:射頻研發部-射頻設計
薪資:42k
地點:中和
工時:聽說準時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