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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茂本(30)日宣布終止與大陸紫光集團參股案,經濟部特予說明如下:
政府基於半導體產業為我國重要產業,為確保關鍵產業、人才不外流,併案審理大陸紫光
集團認購力成科技及南茂私募案。
針對南茂考量後續籌資計劃,終止與大陸紫光集團的參股案,本部予以尊重,本部將終止
審理本案。至於南茂與大陸紫光之上海宏茂合作計畫,南茂應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
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及「在大陸地區投資
晶圓鑄造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與液晶顯示器面板廠關鍵技術審查及
監督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向本部投審會提出申請,本部投審會並依法定程序審理。
至於大陸紫光集團參股力成案件,在雙方尚未終止協議下,仍將依現行規定經工業局成立
專案審查小組後,召開專案審查會議,並依立法院審議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
,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