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1774 (無糖去冰)》之銘言:
: 小魯在某大廠擔任技術員
: 今天領班拿了一張
: 「DL人員離職申請書」
: 要我簽名 說我沒通過試用期公司不繼續任用
: 要我過幾天來辦離職
: 但我看那張表下面明明註明:
: 「員工自請離職時需填寫這份申請書」
: 我問領班說我這樣會不會變成自願離職
: 她卻說不論自願非自願 都要填寫這份申請書
: 想請問我這樣算是自願還是非自願離職?
: 若非自願離職 因為做不滿三個月
: 能拿到資遣費 或10日預告工資嗎
: 這些錢又是怎麼算的
: 先感謝各位指教
我已經簽了......
我看到文件的時候已經明確的表示詢問領班:
我不想自願離職,希望依法資遣
這上面卻說「員工自請離職時需填寫這份申請書」
是不是有問題?
她卻說不管自願或非自願 只要不適任這份文件你都必須簽
還要我照她的意思填上離職日期跟離職後的去向
這樣用欺騙跟隱瞞的方式 強迫我簽的文件有效力嗎?
到最後該不會要請科管局調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