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責任制勞工受惠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一例一休今(23)日正式實施,責任制勞工「意外」受惠。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22)
日在社福委員會質詢表示,責任制勞工所適用的勞基法第84條之1,僅排除適用勞基法「
例假」與「休假」之規定,未排除「休息日」。也就是說,即日起,責任制勞工每七天將
可休一天「休息日」。
黃國昌對於勞基法第84條之1條的法律字面上的解讀,勞動部昨日第一時間未表態反對。
一旦勞動部同意責任制勞工「七休一(休息日)」,包括保全、長照機構照護員的排班將
受到很大衝擊,原本給予的責任制彈性也會消失。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昨日答詢表示,這波勞基法修法,並未納入第84條之1;若真的對勞工
有好處,他不反對。他稍後表示,勞動部將再徵詢法務、學者專家的意見後,再正式拍板
。
黃國昌強調,「這對責任制勞工是好事」,他表示,勞基法對勞工休假之規定,原本僅有
特休假、例假、及國定假日;因一例一休修法,使得勞工的假日增加了「休息日」;而勞
基法第84條之1針對責任制勞工,僅明訂排除適用例假及休假,而沒有排除「休息日」。
目前約有40種職類工作適用84條之1,即俗稱責任制,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
、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可不受勞基法相關工時規定。包括
保全、社福機構照服員、律師、資訊服務業主管、系統研究工程師、維修工程師、首長駕
駛和隨扈、航空機組員、房仲等,都適用責任制。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18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