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公司1\1今天剛給的增給特休(跟舊制的假差)
滿3年有增4天
但公司規定必須在2017年到職日前一天休完
不過
我的到職日是1/6號....
沒休完就變成1:1薪水
....
等於我莫名的四天假必須在1/1~1/5號期間請完
我是不是被強迫換$了QQ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1-01 20:57:00
強迫換錢是在叫啥
作者:
JRD (傻了~~~)
2017-01-01 20:59:00雖啥洨?
作者: chshser (YC) 2017-01-01 21:27:00
有"無薪事假"可以請嗎?
是想請老闆不給請的才能換錢,還是積到最後的通通可以換錢啊?以前的解釋好像前者才可以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7-01-01 22:01:00我任職的公司沒幾個人所以沒休完直接算兩倍薪水
作者:
MRFROG ( )
2017-01-01 22:27:00滷肉?
作者: sana1204 (coldcat) 2017-01-01 22:31:00
特休1:1比例是合法的喔
去跟公司反應吧,聽過有些是統一年底結算特休,那種12月剛好滿三個月或半年的,根本用不掉就被迫換錢也是有,都用給假當天往後算一年不是比較乾脆,真奇怪...用到職日算根本毫無意義
作者:
IanLi (IanLi)
2017-01-01 22:50:001:1是合法合理的 不要亂帶風向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7-01-01 23:00:00還好我三月到職多三天假,在想買機票飛哪...
作者: lispfeng (夏天夏天夏天) 2017-01-01 23:43:00
這是新法規定,以到職日作為年度結算,沒休完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