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吃尾牙又非去不可 勞動部:算加班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108/1030475/
2017年01月08日07:17
強制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勞動部說應該算加班費,但有多少員工敢跟老闆爭取?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昨日指出,《勞基法》沒有尾牙的
規定,若員工自由參加,就不算工作時間、也不需支付加班費;但強制員工在非上班時間
出席,即為休息日硬性規定員工出席尾牙,視為出勤、須支付休息日加班費,若違反加班
費規定,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尾牙大多不是辦在一般的上班時間
很多公司可能會說:本來就沒有強制員工一定要參加尾牙阿,只是沒來的人就不能抽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