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為輪班工作職,做2休2,1天固定12hr(2hr休息),
1個月日班1個月夜班輪替,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大家,再請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1. 特休的天數例如7天,應該是給8*7=56hr,還是10*7=70hr呢?
大家輪班性質的公司都怎麼給呢??
2.輪班職目前新勞基法的話是遇到哪些紅字的國定假日才有加班費呢??
還是都沒有呢??若有,是適用1.33,1.66那種算法嗎?
還是就給1天的薪水也不違法呢??
例如:今年過年,是除夕到初五放假,這樣是這幾天有輪到都算加班費嗎??
不去上班應該被扣薪嗎??
以上問題,再麻煩囉,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