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聯合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337244
熱門求職網站與人力銀行近九成職缺都是列出薪資面議,立委提案修法,要求雇主徵才,
必須載明薪資級距。學者認為,立委修法目的,是希望讓薪資透明,實務上,要求企業公
開薪資,恐怕強人所難。應由政府依照地區與行業別,做大規模調查後,公布市場薪資行
情,供求職者參考。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薪資面議會造成勞雇資訊不對稱,對求職者較不
公平,特別是剛進入職場的年輕人。立委提案要求企業徵才時,公布薪資級距,對增加提
升薪資的透明度有幫助。但如果未來企業徵才須公布薪資級距,競爭對手獲知,可能會出
更高價徵才,甚至挖角,對企業主來說也不公平。實務上,公布薪資級距恐強人所難。
辛炳隆說,要防止薪資面議,應該由勞動部依據地區別及行業、職務別,進行大規模調查
,找出某地區、行業目前的薪資水準,在官方網站或App公布薪資行情。除可提供求職者
了解市場行情,應徵時能有具體薪資可以參考,也能防止企業徵才時,開出不合理的薪資
。
辛炳隆表示,國內低薪情況普遍,與產業型態或政策有關,薪資面議只是很枝節的因素。
要解決低薪,政府必須研擬更多政策,設定優先順序。
「修法立意良善,但可行性不高」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要求企業徵才必須載明薪資級距,改善薪資面議
的情況。朝野立委表示,這項修法的立意良善,但可行性不高。談到過去的求職經驗,立
委表示,老闆大多還是依照能力談薪水,從沒遇過公開標明薪資的情況。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要求企業主公布薪資級距,是多提供給求職者一個參考值,讓一般
人找工作時,能大概掌握未來上班可領多少錢。但應該考量勞動與經濟市場的開放性,尊
重企業主,只要求職者本身的能力好,雇主不敢亂給低薪,求職者也能在面試時提出自己
的期望薪資。是否一定要將公布薪資級距法制化,還能再多考量。
柯志恩說,她曾應徵書商推廣大使,以為可以從事文化相關事業,後來才知道,這個工作
是推銷員。
她在大學擔任教職時,經常跟學生說,求職時要注企業主招募的職務,名稱愈花俏,愈可
能有問題。
(心得分享):
慣老闆 不排除出走
直接公開免得浪費大家的時間, 但去年就在討論要修法也沒過
這次有機會過嗎... 希望能公開透明 一般基層誰在跟你面議幾乎都公道價
直接寫明不是很好嗎,還是公司開低薪怕被別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