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317/1078296/
原文:
股王離職員工爆被要求歸還紅利 大立光這樣回應
股王大立光離職員工向《蘋果》爆料,之前於加工部門任職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私
人工具箱遭幹部翻動,最後離職公司還要求返還員工紅利,為了區區14萬要法院強制執行
,且至今2月份薪資也未入帳,離職員工表示,堂堂股王欺人太甚!該離職員工表示,當時
公司有要求他們簽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
對此,大立光表示,有關14萬元紅利,由於當初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要依比
例退回,公司在3月8日有跟當事人連繫上,對方說會匯回,但公司卻遲遲未收到款項,在
經多次催繳下,終於在3月14日下午收到款項,在確認收到款項後,公司也在3月15日就將
2月薪資匯到當事人的帳戶。
至於該離職員工不滿公司幹部私下翻動私人工具箱,遭不平等待遇,才會導致他離職
,公司則說,當初在該員工離職前,公司有私下訪談,但他並沒有反應此事,且就公司了
解,私人工具箱是可上鎖的,不太可能會發生此事。
不過,投訴人表示,目前為止,薪資尚未入帳,且公司也未主動與其聯繫。
======網友看法======
網友留言表示,「進入公司前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這
聽起來應該還合理啊」。
有人說,「進去就規定未滿兩年紅利要退還,現在要你退還紅利不是剛好而以,而且
在公司的工具箱很難是私人的吧,他是大立光,裡面多少技術機密的東西你知道嗎,隨便
一個技術留出去就幾千萬,幾億的東西,進去前應該都有簽保密合約一類的吧。」
不過,也有人認為,重點在於大立光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對工資發放的相關規定,就此
報導內容來看,其2月份薪資是在該勞工繳回紅利(2月14日)後之隔天2月15日才發放,其爭
議點在於大立光的發薪日(此事件為2月15日發放),如已超過(未遵守)當時雙方在簽訂勞動
契約時的發薪日期,那就可能違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