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股王離職員工爆被要求歸還紅利 大立光這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7-03-17 18:55:48
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317/1078296/
原文:
股王離職員工爆被要求歸還紅利 大立光這樣回應
股王大立光離職員工向《蘋果》爆料,之前於加工部門任職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私
人工具箱遭幹部翻動,最後離職公司還要求返還員工紅利,為了區區14萬要法院強制執行
,且至今2月份薪資也未入帳,離職員工表示,堂堂股王欺人太甚!該離職員工表示,當時
公司有要求他們簽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
對此,大立光表示,有關14萬元紅利,由於當初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要依比
例退回,公司在3月8日有跟當事人連繫上,對方說會匯回,但公司卻遲遲未收到款項,在
經多次催繳下,終於在3月14日下午收到款項,在確認收到款項後,公司也在3月15日就將
2月薪資匯到當事人的帳戶。
至於該離職員工不滿公司幹部私下翻動私人工具箱,遭不平等待遇,才會導致他離職
,公司則說,當初在該員工離職前,公司有私下訪談,但他並沒有反應此事,且就公司了
解,私人工具箱是可上鎖的,不太可能會發生此事。
不過,投訴人表示,目前為止,薪資尚未入帳,且公司也未主動與其聯繫。
======網友看法======
網友留言表示,「進入公司前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這
聽起來應該還合理啊」。
有人說,「進去就規定未滿兩年紅利要退還,現在要你退還紅利不是剛好而以,而且
在公司的工具箱很難是私人的吧,他是大立光,裡面多少技術機密的東西你知道嗎,隨便
一個技術留出去就幾千萬,幾億的東西,進去前應該都有簽保密合約一類的吧。」
不過,也有人認為,重點在於大立光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對工資發放的相關規定,就此
報導內容來看,其2月份薪資是在該勞工繳回紅利(2月14日)後之隔天2月15日才發放,其爭
議點在於大立光的發薪日(此事件為2月15日發放),如已超過(未遵守)當時雙方在簽訂勞動
契約時的發薪日期,那就可能違法囉。
作者: typeking ( )   2017-03-17 19:03:00
區區?14萬很多啊!我四個月薪水了
作者: rocky5566 (56)   2017-03-17 19:07:00
血輪眼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7-03-17 19:07:00
在裡面的員工不會心寒嗎?
作者: areUretarded (heisenberg)   2017-03-17 19:11:00
合約都簽了還在吵
作者: cacalota (卡羅特)   2017-03-17 19:12:00
合約要是有違反法律在前簽了也是無效
作者: YJM1106 (YM)   2017-03-17 19:25:00
遲發工資是違法的喔,依法可重罰三萬,請企業主切勿心存僥倖
作者: a61156114   2017-03-17 19:26:00
可是他沒危法阿樓上,頂多只能說他不夠大方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7-03-17 19:35:00
台積電表示:
作者: iiiikkk (allection)   2017-03-17 19:37:00
沒有要求全部歸還已經很好了
作者: Smile365Day (微笑)   2017-03-17 19:44:00
新聞不是寫90w, 怎麼才14w
作者: rssh0106   2017-03-17 19:59:00
所以啊,台灣就是GG and others. 睾丸無誤
作者: docker (船塢工人)   2017-03-17 20:11:00
睪丸文番外篇
作者: ckvir (ckvir)   2017-03-17 20:30:00
因為不是退全部吧 應該是比例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7-03-17 21:21:00
大立光可以學居居啊,先給你一半,離職後另一半不給了這樣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7-03-17 21:24:00
追回分紅這種合約不會違反啦 又不是懲罰性賠款
作者: spiderway (spiderway)   2017-03-17 21:42:00
比例14w 真多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7-03-17 22:30:00
幹嘛還錢給公司~~了不起一個月薪資給他~~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7-03-17 22:43:00
按比例退還好吧,當初講好的不是嗎?很多公司也是分批拿,離職就有一筆拿不到意思不是一樣嗎板上最推的GG就是這樣
作者: yamax ( )   2017-03-17 23:06:00
紅利就沒在保障範圍,當然容易上下其手
作者: leav (耶羅窖獸)   2017-03-17 23:51:00
扣押薪水逼員工退還獎金,有公司這麼敢喔
作者: blackman5566 (嘿人5566)   2017-03-17 23:53:00
一直都這樣啊 當初自己同意的 要走就反悔 不對吧?
作者: baldwinhuang (包)   2017-03-18 08:36:00
很多公司退還後所得稅還是要繳才慘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8 08:55:00
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UJHXZ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3-18 09:04:00
爛公司可以去死了,大立光裡面的林家跟跟梁家,全部去死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7-03-18 09:36:00
追紅利哪有違法= =
作者: osfufu (堅持與氣勢)   2017-03-18 10:25:00
海邊表示....想離開海邊要捐出來才走得了....
作者: pqpqpqpq (包子小霓我愛妳)   2017-03-18 12:30:00
科科,看推文就知台灣奴隸真多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3-18 16:53:00
這種勞動契約感覺違反民法等基本原則吧
作者: whizz (澄)   2017-03-18 21:04:00
家族公司 撐不久啦 歷代股王都很慘
作者: Ron51320 (貝貓道)   2017-03-19 13:52:00
我離開大立光退了20幾萬,離開後覺得當初決定非常正確。雖然最不爽的就是那些錢的所得稅自己也是要繳就是了
作者: brightest (fff)   2017-03-21 18:06:00
已經繳稅 被追回 稅會退給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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