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竹科頻傳人才帶槍投敵 拿機密換薪水

作者: pig2014 (Rocking Man)   2017-05-05 01:37:53
※ 引述《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之銘言:
: 要投靠中資公司我沒意見,
: 不過拿機密去換,表明了就是個沒有integrity 的員工,
: 這種員工,就算拿了機密過去, 也是免洗一個, 沒有利用價值就丟,
: 台灣的員工不要傻傻的, 偷資料帶槍投靠,
: 被抓到,你在台灣的職業生涯也沒了,
: 即使僥倖沒被抓到, 新公司也不會重用敢偷自身公司機密資料的員工..
: 最後就是邊緣人一個..
: 如果真是人才,不需要靠偷資料,別人還是會錄取你.. !

寡人雖非賣國求榮之輩
見爾等這番言論
卻也是為差點掉入這腦洞而倒抽了一口氣
照爾等這邏輯
廢材都已經夠廢了
留在原公司是有價值喔
不如去爽他一把
然後再轉行賣雞排
反正在鬼島也像個活屍
薪水吃不飽餓不死
阿如果是箇中高人
雖然不用帶機密人家就很愛你了
阿帶了不就更是錦上添花
爽他個一把完了以後
仍舊飛黃騰達
所以按照這個邏輯
寡人建議無論你是廢材還是高人
都挖點機密再投靠
CP值才會高
當然
還是再次強調
寡人不是那種愛慕虛榮的人
什麼帶著機密做一年省五年
兩年就能從科技業退休
這種云云的
在竹科修行了十年只覺
浮雲一般啦
作者: k200630901 (天空藍)   2017-05-05 06:41:00
認同 推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7-05-05 07:20:00
所謂的浮雲,應該是指分紅。好像也沒比較多。
作者: sammnbv (benoit)   2017-05-05 07:25:00
出來工作十之八九為了錢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5-05 07:31:00
這對岸給的薪水倍數 跟到文組到澳洲打工的倍數差不多了
作者: Hogg10 (我男過)   2017-05-05 07:35:00
祖國給的高 跳槽投奔再正常不過 還要感謝祖國幫忙解放我島低薪高工時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7-05-05 07:50:00
推這篇正解
作者: worcdlo (worcdlo)   2017-05-05 07:53:00
為了錢偷竊,講的這麼理直氣壯,還這麼多人護航,也是嘆為觀止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5-05 07:56:00
我反對偷竊,但是支持出售腦中知識,但是如果你有本事過目不忘,我也給你一個推
作者: RS44 (黑色幽默)   2017-05-05 08:03:00
員工價值被低估 跳槽是理所當然
作者: smalljacky03 (小小迷糊蟲愛搗蛋03)   2017-05-05 08:11:00
祖國是指美國嗎?薪水是很高!求水果內推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5-05 08:15:00
我是廢材中的高人
作者: jaywantw (黑松)   2017-05-05 08:20:00
祖國是中國
作者: konichiwaman (摳你雞蛙)   2017-05-05 08:21:00
現在其實真的沒有那麼多了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5-05 08:31:00
好險 早出門我以為祖國是日本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7-05-05 08:44:00
這文章才合邏輯。前面都是鬼扯。
作者: XJY13 (You'll never walk alone)   2017-05-05 09:13:00
錢才是重點,今天的技術明日的日常
作者: Exusiai (鮮奶茶)   2017-05-05 09:30:00
在這座島要活的不像活屍蠻難的 有的撈就要撈阿
作者: Cger (海洋~~)   2017-05-05 09:32:00
犯法的事也這多人挺
作者: smalljacky03 (小小迷糊蟲愛搗蛋03)   2017-05-05 09:33:00
偷資料和搶銀行感覺搶銀行比較賺啊一天搶的就夠花一輩子了,反正錢才是重點啊!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7-05-05 09:37:00
新公司只是要你偷的資料,不是要你這個人,就算是掃地阿姨偷也是會錄用。因為offer職位都一樣:小偷。
作者: gn00665327   2017-05-05 09:44:00
廢物
作者: xxxxxx631 (想去遠方旅行)   2017-05-05 09:47:00
祖個鳥國 偷東西還講得冠冕堂皇
作者: larrybrid (吸血鬼)   2017-05-05 09:48:00
祖國可以有很多國家,犯法事不作。鬼島大家都是鬼住在鬼屋?
作者: centra (ukyo)   2017-05-05 10:05:00
這跟小偷沒什麼差別了吧
作者: super6602 (Ace)   2017-05-05 10:23:00
傻傻的 偷資料人家才要你 那資料交出去不就掰了
作者: smalljacky03 (小小迷糊蟲愛搗蛋03)   2017-05-05 10:29:00
掰了順便加黑單老闆敢用這種人?
作者: totqoq (愛睡覺)   2017-05-05 10:45:00
偷竊怎那麼多人推…被吉剛好而已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5-05 11:47:00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富貴險中求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7-05-05 12:02:00
廢文真多,那在銀行上班的是不是也可以偷拿金條,在軍中的是不是也可以偷拿槍出來搶
作者: shaffer (planet)   2017-05-05 12:06:00
偷東西還講得這麼理所當然,不要臉
作者: andy0624 (威龍)   2017-05-05 12:08:00
只能推了 幹那種鳥薪水是有屁用喔 操
作者: mart9266 (MART)   2017-05-05 12:09:00
祖國有日本中國荷蘭西班牙美國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5-05 12:24:00
我是覺得法律挺企業犯法 勞工偶爾逆襲一下也還好 但風險大而且相對成本不划算
作者: zhanren (Ethylene Propylene)   2017-05-05 12:32:00
無法認同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7-05-05 12:33:00
這篇在講邏輯問題又不是道德問題,看不懂的真可憐幫QQ
作者: csii5566   2017-05-05 12:43:00
台灣ic設計人才超強der~ 當年可是連486 Cpu都會做耶 ㄎ咱台灣人才絕對要好好愛護 ㄎㄎ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7-05-05 13:26:00
偷竊者多是去中國,只能說那個國家的價值觀跟犯罪者是契合的
作者: bluezoo   2017-05-05 13:39:00
小心遇到豹頭玩完了跟你說不付錢就不算賣囉.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7-05-05 14:20:00
偷竊還講那麼大聲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7-05-05 15:42:00
違反勞基法的某些老闆也很大聲啊w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17-05-05 15:44:00
低薪要你命,結果有人在挺壓榨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05-05 16:26:00
違反勞基法快去檢舉啊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7-05-05 16:32:00
有啊,重罰兩萬新聞沒看過嗎。
作者: 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   2017-05-05 16:36:00
檢舉了老闆又不怕
作者: AK47shoot (AK47)   2017-05-05 17:51:00
官逼民反台灣在30年前偷了一堆美國專利
作者: amatt   2017-05-05 18:13:00
奉先看到這疝然淚下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05 18:21:00
中國只想要技術 學了技術 改用中國人
作者: Kobe5210 (旅程)   2017-05-05 18:43:00
按照你的邏輯,小偷偷東西也可以不要報警抓人了看有誰趕快去pig2015的家裡偷東西,他沒關係的....這裡有人鼓吹小偷偷竊是合法的喔...這裡有人鼓吹小偷偷竊是合法的喔...這裡有人鼓吹小偷偷竊是合法的喔...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05-05 19:32:00
勞基法去年底修完了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5-05 21:42:00
幫補血講偷專利,那是天下烏鴉一般黑,少自命清高米國日本德國都幹過,講難聽的,當你技術比別人好時就怕人偷,反過來時一樣會去幹別人的東西辣米國還有專門研究逆向工程的公司三爽也是偷水果店的水果才強大
作者: apoenzyme0 (apoenzyme)   2017-05-05 22:35:00
壓榨你就可以偷東西,近來之前不知道會被壓榨跟工具人被利用完後就可以不爽把人殺掉一樣.偷的東西就算不是老闆的,也是很多其他被壓榨的同仁心血結晶你不爽不代表大家都不爽. 自私自利的一種想法
作者: l81920 (==)   2017-05-05 22:56:00
寡個屁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7-05-05 23:09:00
你突破盲腸了XD,是說只有我覺得他在搞笑嗎?怎麼一人噓@@a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5-06 01:23:00
廢文。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7-05-06 23:56:00
如果老闆自己都噓文這種道德標準,這件事基本就不會發生吧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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