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前輩好
這是小弟第一份工作,台北某傳產擔任助理工程師,到目前為止上班邁入第六個月。
剛好進來的時候是公司接單最多的時期(前輩二十幾年沒看過這麼多)
於是我每天加班(不包含禮拜日)三月加了100小時四月稍少84小時
全機械部也是我加班時數最多
原因是剛好派給我的任務都得三天內交圖(我看其他人也有遲交的)
但我想說新人又剛好在這個時期不如就多幫點忙
但現在五月工程也都差不多了
經理表明如果OK就可以不用加班
前幾天課長也私下跟我說我三四月加班太多管理處有在說叫我不用加那麼多
剛好五月禮拜六日都有我喜歡的活動及電影、展覽想去看
於是我就想說禮拜五晚上加班 禮拜六不要加班
(這裡的大家禮拜五晚上不加班,但禮拜六會來加班)
剛好是第二個禮拜六沒填加班單
就被課長叫去唸
(但我工作時程都在正常交期)
老實說我來北部工作就是為了看其他展覽及活動(小弟南部人)
當公司需要幫忙的時候我奉獻時間
結果現在有空檔了
我不明白禮拜六還得要我加班
想請問以大家的情況來說我的加班情況算正常嗎?
因為禮拜六加班已經跟人家失約很多次
心裡不太舒服
在考慮是否離職
想請教各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