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工作合約(offer)簽了可放棄嗎?

作者: mandrake10 (ManInTheDark)   2017-06-05 19:40:16
小魯遇到一個問題...之前面試上了一家在中國的公司,
也簽了一份七月一號生效的工作合約(不是offer 或是意向書是工作合約)。
(各位先不用急著噓,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多。
但是之前是台灣職缺外派大陸有津貼,後來公司在大陸成立分公司
要求我變成大陸分公司員工,沒有派駐津貼,所以薪水少了很多很多
這就是我現在談及的這個合約)
但是現在這兩天又收到了一個條件更好的offer
(我自己重新找的,和原公司無關的工作,薪水多15%)
那如果我放棄第一份已經簽名的工作合約會有法律問題嗎?
還是我趕快在這半個多月的時間以書面通知說我放棄就可以了呢?
又或者是說,我去新工作上班的第一天跟他們說我要離職
因為合約裡面有一項是說試用期三個月內必須在三天前提出離職。
所以我七月一號去報到跟公司說我要離職。
然後新的offer就是七月五號以後再過去呢?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7-06-05 19:42:00
直接 email 或 電話過去跟他們說不去了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7-06-05 19:47:00
都幾歲了還不知道簽名代表什麼喔
作者: chienk (.................)   2017-06-05 19:57:00
看offer上的內容啊
作者: The5F (5F)   2017-06-05 20:06:00
不行 會被告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6-05 20:13:00
合約如果有規定 只能叫對方放你走 但一般勞基法沒規定也有很多做幾天幾個禮拜就閃去下一家
作者: W980 (有問題先看名片檔)   2017-06-05 20:13:00
同二樓...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7-06-05 20:15:00
offer和合約是不同的意思...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7-06-05 20:19:00
先看有沒有+什麼條款 賠錢之類的
作者: abiggun (大支)   2017-06-05 20:31:00
到底是合約還是offer 沒寫就沒差啊
作者: Neutronn (你的背包)   2017-06-05 20:35:00
合約若規定做多久才離開就不能隨意離職若沒規定就放心去另一家
作者: sonjack (好冷)   2017-06-05 21:08:00
理論上公司有損失,像要重新面試的成本可以叫你賠但應該沒有公司會降做吧,同理公司爽約也是
作者: pidong (你一直都懂,不是嗎?)   2017-06-05 21:10:00
不是上面說七月一號生效...你都還沒到生效日..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6-05 21:44:00
有給簽約金就有效 沒給你可以當主張無效通常也只是把簽約金還回去 不過還是要看合約內容
作者: james1827364   2017-06-05 22:35:00
跟他說要換,他要怎麼留你,這種沒啥爭執的可能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6-05 22:45:00
貪貪貪 所以也別怪公司放鴿子希望你們做生意別這樣搞 搞到後來台灣也沒信譽和大陸
作者: luludream (魯魯夢想)   2017-06-05 23:56:00
簽名不能隨意 沒聽過多少簽本票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作者: sam36388 (邱肥肥)   2017-06-06 06:12:00
就看合約內容啊…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6-06 06:33:00
看合約內容
作者: morris1661 (morris)   2017-06-06 14:55:00
你可以去悠閒個三天賺工資,然後離職阿,阿呆
作者: qoosocool (AllenLee)   2017-06-06 20:46:00
想知道是哪間公司能給點提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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