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紙本offer真的有用嗎?

作者: join183club (183club)   2017-06-22 00:32:57
如果用人公司給了紙本offer後,
但委婉説公司人力凍結,
這時候該去報到還是算了再找下一間?
沒錯紙本offer是有法律效益,
但別忘了還有試用期這回事,
如果進來一星期,他把你踢走,這是合法的。
我知道有些人會説,根本沒試用期這回事,但翻翻他給你的offer,內容都會強調有三個
月試用期。這不是法律問題,是兩個人都同意的合約。
所以拿到紙本offer也別太開心,撐過試用期後才是真正的保障。
作者: erial (erial)   2017-06-22 00:53:00
哪有什麼試用期. 這是民國幾年的勞基法 !!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6-22 01:02:00
契約還可以違反法律喔
作者: derder5566 (德德5566)   2017-06-22 01:28:00
保什麼障
作者: sheu123 (sheu123)   2017-06-22 01:46:00
如果試用期時把你用約聘呢?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6-22 02:05:00
報到當日薪資 資遣費 勞健保轉入轉出 離職證明合法那就把該生的東西生出來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6-22 02:07:00
很多公司不在乎自己名聲臭 這問題很深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06-22 02:10:00
Offer就是任用書,是法律文件!勞基法裡面沒有試用期的規定,要趕人就是資遣!別不懂裝懂...亂散佈錯誤中字訊息好嗎?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7-06-22 07:48:00
勞基法也沒說公司不能訂試用期啊在試用期間 保勞健保 給基本薪資 試用沒過就資遣這都是符合勞基法規定的
作者: FK56 (幹56)   2017-06-22 07:56:00
要訂試用期可以啊,但是覺得你不適任要你走一樣算資遣啊,資遣費還是要給啊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7-06-22 08:21:00
沒有什麼公司法能超過行政法的,能超過就不用法條了!
作者: weiweiweilin (可能是)   2017-06-22 08:41:00
所以在試用期被fire可以跟公司拿資遣費?
作者: gene1031 (gene1031)   2017-06-22 08:59:00
錯誤訊息
作者: Messibugoo (梅西不谷)   2017-06-22 09:32:00
錢多錢少都是要給的阿!誤以善小而不為,就算做一天資遣也要給薪跟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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