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13048
燿華工安意外奪4命 檢方:朝業務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蘇澳鎮燿華電子工廠工安意外,造成4死2傷的慘劇,宜蘭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天就前往現場勘驗,釐清案情,主任檢察官薛植和指出,初步判定
燿華員工清理廢水池前,未依規定配戴防護衣、呼吸器等安全設備,將朝業務過失致死的
方向偵辦,雇主最重將被處以5年徒刑。
燿華宜蘭廠前天上午9點多,工程師簡家威清理廢水槽,另名工程師許家偉在上方戒護,
半小時後簡吸入過多硫化氫昏迷,許發現後跑到同棟2樓控制室呼叫求救,課長許文賢帶
領股長謝維恩下去一樓槽底救援,跟著中毒倒地,控制室吳姓工程師察覺異狀,向管理高
層通報,找來路過工程師賴柏宜、游聖富協助,賴柏宜走進廢水槽也昏厥不醒,游聖富在
槽外受傷。
整起意外許文賢、許家偉、謝維恩、簡家威均急救無效死亡,賴柏宜、游聖富則受重傷,
在加護病房觀察,地檢署檢察官江佩蓉及陳錦雯事發後立即前往現場勘驗,調查事發原因
,追究相關責任,檢方也前往羅東壽園及員山福園相驗。
薛植和說,針對本案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檢察官初步在現場看察發現,4名員工在清
理廢水池時,未依規定身著防護衣,並佩戴呼吸器、安全繩索等設備,將朝業務過失致死
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方向偵辦,積極蒐證。
薛植和指出,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只要工作場所有缺氧的危險,工作人員都要配戴
安全救生設備,並且在作業之前,要檢測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如果查證出雇主確實有
業務過失致死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員工雇主最重將被處以5年有期徒刑。